近日,为了保证营养强化食用油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过程中的品质和安全,国家粮食局质量标准中心在河北省香河县组织召开了《营养强化食用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研讨会,重点讨论了营养强化食用油的等级划分、技术要求、判定规则、标签标识、产品名称及包装运输等问题。
针对上述意见和建议,《营养强化食用油国家标准》的编制者表示,将在下一步修订中予以考虑,并在标准质量服务网上公开征集意见。据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薛雅琳介绍,《营养强化食用油国家标准》编制的总体原则是,在和基础食用油国家标准接轨的基础上,突出体现营养强化食用油的营养性、安全性、可监督性。国家粮食局质量标准中心副主任唐瑞明指出,国家对通过食物营养强化改善公众营养非常重视,在每年两会期间,有关面粉强化的提案层出不穷,尽快出台标准已势在必行。他同时强调,《营养强化食用油国家标准》的制定,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添加量下,达到改善公众营养的目的。
维生素A缺乏症(VAD)是世界卫生组织(WHO)确认的全球三大公众营养缺乏性疾病之一。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城乡居民维生素A亚临床缺乏率为45.1%。为解决这一普遍存在于我国城乡居民中的公众营养问题,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组与相关部门经多方面论证,最后确定在食用油中强化维生素A。
会上集中讨论的问题包括:
一是维生素A、D、E(几种脂溶性维生素)到底加哪种或哪几种;营养素的载体到底使用哪几种油。与会者一致认为,现在最好只加维生素A,载体必须是广大居民经常并且大量食用的油品。按照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现有的载体为芝麻油、色拉油、人造奶油,2004年又加入了调和油、花生油。因此,本标准必须明确指出强化载体,才能真正达到改善公众营养的目的,并且为今后的市场监管创造有利条件。由于本标准中多处参照《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而该标准本身也正处于修订阶段,所以建议标准制定部门与该标准的修订机构尽快交换意见,力求达到协调一致。此外,《营养强化食用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的维生素A的添加量与对贫困地区的维生素A缺乏现状有些矛盾之处,应想办法处理。
二是产品名称、标识的使用要清楚明了,严格按照国家标识、标签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是建议统一为有特殊标识的不透明包装,既方便消费者辨别,也方便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有企业代表还提出,应该把食用油的营养强化作为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行动,而不应将其纯商业化,否则有可能影响改善公众营养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