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既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伸,也是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对党认识的深化。创先争优关键要使广大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作用。具体要树立“三种意识”:
要树立凝心聚力的意识。一个单位能不能发展,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但最根本的一条看干部职工的心齐不齐。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如果心齐了再难的事也好办,心不齐再好办的事也难办。因此,在单位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既要把“理”讲清,又要把“利”讲透;既要“析事”,又要“明理”;既要讲清干部职工眼前的切身利益,又要讲清单位建设发展的长远大计,使大家明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现实意义,最终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目的。
要树立勇夺第一的意识。要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以敢于“亮剑”的精神去争去比,做到部门与部门之间要争,人员与人员之间要争,通过“争”使大家争出干劲、比出士气、干出成绩。要广泛地开展兑现承诺评比竞赛活动,使大家相互学习、相互提高。要赏罚分明,对取得成绩的要及时弘扬,对工作成绩不明显的要经常督促鼓励,对不思进取的要进行诫勉谈话,使大家切实感到“争与不争不一样,优与不优不一样”,从而不断地激励大家树立争创一流、勇夺第一的意识。
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意识。单位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才能不断地取得发展。为此,必须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解决好全局建设中的问题。这就要求各级静下心来,认真审视所做的工作,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手段,对制约全局建设的“瓶颈”,制定措施重点突破。比如说,在把关成效、干部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等,都要坚持向创新要突破、向创新要发展,不断推动单位建设出现新局面。
(作者单位:盐城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