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西省将组织开展2011年山西省名牌产品推选工作,并推出第二届“山西省政府质量奖”。
申报“山西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须具备按国际标准或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经营,主要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产品、工程或服务在近3年内国家、行业、省级质量监督抽查中全部合格,无质量事故,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近3年内无重大设备、伤亡、火灾、爆炸和环保事故等条件。获奖单位由省政府授予证书和奖牌,并可在宣传广告、产品包装上使用“山西省政府质量奖”标志。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质量奖的,将撤销授奖决定,收回获奖证书和奖牌,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