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3月11日发布裁决报告,支持中方有关主张,认定美方对中国产标准钢管、矩形钢管、非公路用轮胎和复合编织袋采取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以及“双重救济”做法,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
裁决报告否定了专家组此前对“公共机构”作出的定义,推翻了专家组在此基础上作出的判定,支持中方主张,认定美国商务部将中国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定义为“公共机构”,并据此采取“双反”措施的做法与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不符。
裁决报告还建议争端解决机制敦促美国,切实履行条约义务,使有关贸易措施与世贸规则相一致。
2008年12月9日,中国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申诉,要求就美国商务部针对来自中国的标准钢管、矩形钢管、非公路用轮胎和复合编织袋等四种产品采取的双反措施进行调查。2009年3月4日,世贸组织正式就此案设立专家组,展开调查。2010年10月22日,专家组散发调查报告,部分支持中国主张。2010年12月1日,中国正式向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