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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走向世界竞争力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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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物类中药材是我国传统出口的大宗商品,有着悠久的出口历史。近年来,由于进口国特别是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进口植物类中药材安全卫生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频繁设置各种技术性贸易措施,使得我国植物类中药材出口遭遇重重阻碍,形势严峻。

  随着国际“绿色回归”理念的日趋盛行,我国中药材出口正逐渐步入良好发展态势,先后涌现出同仁堂、天士力等一大批优秀企业在海外设立连锁店、形象店等,以崭新的营销模式把中医药带到了世界各地。

  2010年,我国中药商品进出口额为26.32亿美元,同比增长22.74%。与此同时,各国对进口中药类产品的标准在逐步提高,部分国家还出台了法令法规。2010年,广州检验检疫局共检验检疫出口植物类中药材91批、重量584.5吨、货值176.8万美元,同比批次不变,重量降低33.3%,货值降低32.2%。因此,要让中药真正“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积极构建中药材安全卫生标准体系、提高行业集中度、实现规模效益、规范化种植加工、严格质量控制是必然之举。

  为切实提高该行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笔者建议:

  促进出口植物类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实施源头管理 规模化种植是未来中药材生产的发展趋势,实施中药材GAP认证能够从源头进行有效的安全卫生质量控制。检验检疫部门应指导和帮助企业在建立生产基地时,严格按照我国中药材GAP规范化生产的综合技术要求,对产地周边的环境进行监测,并结合药材品种特性对种植区土壤、大气及水源等环境条件进行严格筛选。同时,应建议和指导企业加大培训力度,促进药农掌握科学的种植管理方式。检验检疫部门对生产基地的监管可结合中药材GAP的控制要求,对生产基地建立起有效的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体系,对种植生产及加工过程实行全程监管。

  加强植物源性中药材生产加工质量控制 提高准入门槛,淘汰一部分硬件条件无法满足要求的药材加工企业,保证企业的加工场所、设备及仓库等设施能够正常作业并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帮助企业建立或完善药材加工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不同药材特性制定各种科学的加工操作规程;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制定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使用硫磺。

  强化残留监控和安全卫生状况分析 将出口中药材纳入年度出口动植物源性产品的残留监控计划,开展出口中药材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并建立定期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向出口种植生产、加工企业和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通报相关产品安全卫生信息。

  逐步实施分类管理和电子监控 根据所辖区域内出口中药材生产企业的年出口量、企业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企业诚信等级、企业质量体系运转、有毒有害物质自检自控能力等具体情况确定分类管理标准,对出口中药材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逐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全过程电子监控,提高检验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构建完善的植物源性中药材安全卫生标准体系 我国涉及中药材安全卫生等项目的国家标准极少,不利于检验检疫执法监管和企业生产。为此,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为出口中药材检验把关提供标准和技术依据。标准的制定可从药材服用安全性角度出发,对不同药材田间病虫害发生和防治情况及农药的使用和安全情况开展普查,建立数据库,构建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并参照国际上已制定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限量标准,制定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中药材安全卫生标准。同时,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研究及制定,推动我国植物类中药材标准纳入国际标准体系,更好地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

作者:薛文卿 林展翼 张启甲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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