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国家认监委在北京召开全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会议。会上,国家认监委政策与法律部、实验室监管部的相关人士分别就《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条文释义及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对一些问题进行了澄清和明确。
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管理的对象数量庞大而且类型复杂,资质管理的环境受到各种影响因素的制约。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建立和实施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高效共享的资质认定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实施有效监管,实现与国际接轨具有重要作用。
据了解,《办法》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能力进行了规定;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活动的主体、形式、实施对象、工作程序、行为规范和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统一。
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行业部门的代表共计13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