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局部署的对聚碳酸酯饮用水罐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山东省鄄城县质监局在县域内及时开展饮用水罐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鄄城县质监局将此次检查融合到“双打”活动中,并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受到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分管局长要求各稽查室落实检查人员,明确检查范围,切实组织好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企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开展认真细致的自查的基础上,按时提交自查报告。
执法人员将根据企业自查情况,采取现场检查及抽样检验样品两种方式进行。通过查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进货台账,检查其使用的水罐是否采购自获证企业,企业信息是否真实、完整,企业是否使用PC材质生产水罐,企业名称和水罐数量与实际检查的水罐是否一致等。一旦发现无证生产和使用无证产品等违法行为,一律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