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获证企业和认证机构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的自律性和认证的有效性,逐步实现认证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浙江省嵊州市质监局在2011年重点抓好“四大行动”,扎实推进认证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建库立档”行动。全面摸排,了解认证单位基本情况,进一步充实数据库,完善辖区内各类认证的监管档案。二是开展“制度监管”行动。建立行政管理与稽查执法的互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认证监管体制,在3C全过程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做好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全过程监管工作。细化、完善形成《嵊州市认证监管十项制度》。三是开展“全程跟踪”行动。组织人员对获证企业进行认证有效性检查,有效开展证后监督管理,对其认证的产品、体系实施有效地实施全程跟踪调查。四是开展“企业示范”行动。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有关要求,树立一批绍兴市认证管理示范企业,一点带面,带动其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