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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开展2011年“地铁建设安全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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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领导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指示精神,按照“质量安全年”的活动要求,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定于2011年3月在全市开展以“建设平安地铁,创建标准化工地”为主题的“地铁建设安全质量月”活动,并以此启动2011年“质量安全年”的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平安地铁,创建标准化工地”为主题,以预防和杜绝安全质量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为核心,以综合监督执法为手段,狠抓以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为重点的诚信体系建设,前移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关口,远离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底线,推动北京市地铁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2011年“地铁安全质量月”活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地铁安全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钢

  副组长:高新京 韩钢 丁胜 丁树奎 于增

  成 员:徐桂珍 杨和平

  相关区县安全质量监管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技术中心主管领导。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东直门快速轨道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监督总站,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时间: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实施步骤:

  第一步:深入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3月1日至3月5日)

  主要落实四项工作:一是3月1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召开 “建设平安地铁,创建标准化工地”动员会,提高思想认识。建设单位现场与施工、监理单位代表签订《北京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生产承诺书》;二是参建各方组织本单位主要人员对本通知内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1]42号)及北京市监督总站《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平安北京”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监督总站[2010]81号)等文件进行学习,了解和掌握基本内容和精神;三是充分发挥“农民工夜校”的作用,利用板报、专栏、图片、广播等方式大力宣传以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活动。适时开展入场人员施工安全质量知识问答活动,营造“地铁安全质量月”活动氛围;四是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短信群发警示格言的方式组织开展“千机齐响”活动。

  第二步:进行自查自纠,创建标准化工地(3月6日至3月20日)

  主要落实六项工作:一是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成立组织机构,按照本通知三个附件所涉及的市场行为、现场行为及标准化三方面内容及市监督总站《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平安北京”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监督总站[2010]81号文)文件认真进行自查;二是对自查的一般安全质量问题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质量隐患要集中人力、精力、时间进行解决,有效整改。整改要明确内容、目标及时限、措施、负责人等方面并留存相关检查资料;三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现场各单位应急响应工作的若干意见》(京轨建指[2010]3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应急救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京应急办发[2010]9号文)的要求,做好完善应急预案、培训和组织演练等各项工作。应急预案应突出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相关部门应急联络名册、应急疏散和应急响应程序等内容。培训应突出全面性和针对性;演练应有组织、有总结。各施工企业集团、总公司(或北京地铁指挥部)要对演练活动要进行把关、指导,确保演练的实效性;四是清查违法分包及挂靠等问题。建设单位要对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违法分包的四种情形对当前地铁建设工程存在的违法分包问题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并对是否存在挂靠及以包代管等问题进行深入清查;五是清查安全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六是开展创建标准化工地活动。在自查自纠和自评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对各线组织评选并推出一个落实“安全质量月”活动和创建标准化的标杆工地。标杆工地评选结果、违法分包及挂靠清查结果于3月18日前报至监督总站。

  第三步:检查验收,抓好成果转化(3月21日至3月31日)

  主要落实四项工作:一是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此次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违法分包等市场行为进行全面检查。抽查的范围包括,由建设单位推荐的落实“安全质量月”活动和创建标准化的标杆工地,以检验各建设单位落实此项活动的最高标准;随机抽取3-5个施工、监理单位,以检验落实此项活动的普遍标准;二是自我总结、完善和提高。建设单位要分公司和项管中心两个层次对此活动进行总结,公司层要针对各项管中心进行总结讲评,项管中心要对所管辖各线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总结讲评。施工单位要以各集团公司或北京地铁指挥部为单位对所管辖各标段进行总结。监理单位要以各总监办为单位对所监理标段进行总结。各方要在总结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总结情况要有备查资料。三是开展标准化施工现场观摩交流活动。3月21-28日,建设单位要适时组织各线施工、监理单位一线管理人员到标准化施工现场进行互相观摩交流活动,促进现场管理水平的提升,转化成果;四是组织召开“地铁安全质量月”安全质量监督执法通报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对自查自纠的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要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各建设单位要在开展标准化施工现场观摩交流活动的基础上,于3月底前落实完成创建标准化工地工作。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根据实地检查情况树立标准化施工现场典型,并对项管中心及所检查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排序讲评。4月初,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地铁安全质量月”活动和一季度安全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

  (二)理清思路,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在全面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坚持把近期整改与中长期整改结合起来。对具备整改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对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要限期整改;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分步整改。

  (三)实事求是,务求实效。

  坚持从各单位的实际出发,扎扎实实抓整改、解难题、促发展。既要防止畏难情绪、无所作为,又要避免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努力使整改落实工作真正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四)统筹兼顾,科学安排。

  当前,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已全面展开,各单位在任务重、头绪多的情况下,一定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既要保证此次活动的落实,用活动促进安全质量工作落实,又要兼顾其他工作,确保落实活动与其他工作“两不误、两提高”。

  (五)“地铁安全质量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及时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地铁安全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信息。4月1日前,建设单位要将“地铁安全质量月”活动书面总结材料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地铁安全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吕鹏云,电话:83297441,传真:83297716,邮箱:dtz411@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建设单位自查参考表》
     2:《施工单位自查参考表》
     3:《监理单位自查参考表》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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