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利益,严厉打击化肥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保障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结合上级部署,山东省平原县质监局开展了春季化肥打假集中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以氮肥、复混(合)肥、磷肥为重点产品,以有过质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较多、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和销售者为重点单位,以生产集中区域、农资市场为重点区域,展开执法打假行动。一是开展对生产、销售化肥产品的抽样检查,重点检查有效含量是否符合标准规定;二是加强化肥标识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违反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规定的行为和虚假标识标注的行为;三是加强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加强执法检查的后续工作,对检查发现有效含量严重不足,标识违反有关规定、误导农民消费的,及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令其限期整改。对多次违法、屡禁不止的或违法情节严重的生产销售者,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化肥生产、销售企业36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签订化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承诺书6份。
同时,为引导农民朋友在化肥产品消费上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识假辨假的能力,平原县质监局还通过平原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免费为广大农民朋友检验农资产品,这一惠民行动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朋友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