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把好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四大类农资商品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虚假农资广告等行为。
三是加强“三查”监管力度。一查种子进货渠道;二查种子的外包装、合格证、质量标签等;三查种子实物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是否存在过期、失效、变质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
四是畅通农民投诉、申诉渠道。深入开展“12365”申诉举报网络进乡镇、进社区、进市场活动,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
五是完善制度促农资生产经营规范化。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实行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定期走访和检查制度,继续规范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促进农资企业诚信经营。
六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及送知识下乡活动。重点为农民提供农资产品质量咨询服务,发放有关农业标准化读本、农资购买鉴别常识宣传单等,增强了农民辨识真假农资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