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春季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特点,山东省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菏泽市教育局,自2月21日~3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分为自查自纠、现场检查、联合督查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检查范围包括全市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重点是:城乡寄宿制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学校(院)长是否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等9大类、34个细化项目。
为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 3月7日~11日,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菏泽市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区学校食堂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