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意见》,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质监局组织荔湾区工商、建设、环保等12个部门领导召开质量强区部门协调会议,集思广益从四个方面开展质量强区工作。一是做好组织领导。通过组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机构,统筹谋划领导辖区质量强区工作,确保质量强区工作机构健全。二是确定责任分工。结合“十二五”规划和部门职能提出的建议、意见,确定各部门在质量强区工作中的目标和任务,确保各职能部门在质量强市工作中尽职尽责。三是积极完善内容。通过召开协调会的形式,力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荔湾区出台《关于开展质量强区工作的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质量强区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四是做好宣传发动。以协调会议为主要形式,使区各职能部门及时了解质量强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动各职能部门主动地参与到质量强区活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