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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召开进出口肉类产品监管办法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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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在深圳召开进出口肉类产品监管办法座谈会。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出席会议。他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各项措施,做好各相关环节的衔接,开展风险分析,确保进出口肉类产品安全。

  蒲长城在讲话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总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进出口肉类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重心向下,从严监管;二是要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工作制度,明确各个环节责任,严格履行职责;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风险分析,严格控制安全风险,确保工作质量。

  据了解,《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原《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加大了对进口肉类产品风险分析的力度,明确规定要对国外进口商及代理商、国内肉类产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加严内外包装标签查验力度,并增加了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退回销毁及香港中转进口肉类的检验检疫要求等内容。座谈会上,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及全国涉及进出口肉类检验检疫监管业务的11个直属检验检疫局的领导就即将实施的《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深入探讨,研究进一步加强进出口肉类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措施。据悉,2010年,全国口岸共进口肉类产品170万吨,各检验检疫相关机构均实施了严格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在深期间,蒲长城与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进行了会谈,双方就确保供港食品安全、加强沟通与合作等内容交换了意见。 蒲长城在深圳检验检疫局刘胜利局长的陪同下,考察了该局科技文献中心,对该局基础设施配置、科技资源利用、工作人员风貌等方面予以充分肯定。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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