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强在全市品牌战略推进大会上宣布,从2011年起开始评选“市长质量奖”,对获奖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邳州市“市长质量奖”是邳州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根据《邳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邳州市“市长质量奖”主要授予该市具有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企业。在邳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生产制造业(含建筑业)、服务业的企业,均可在自愿的基础上,申报“市长质量奖”。《办法》还规定,邳州市“市长质量奖”每2年表彰一次,每次2个名额,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市长质量奖”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可重新申请。通过复评的企业不再给予物质奖励,也不占当年名额。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如质量管理水平明显下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措施;如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发生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将报请市政府撤销获奖称号并收回奖牌。
近年来,邳州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四大计划”“四个转型升级”的要求,积极深化和推进“质量强市”工程和品牌战略,不断完善和改进质量监管方式方法,大力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该市共拥有18个江苏名牌产品、1个江苏省质量奖、43个徐州名牌产品、5个徐州市质量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