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从2011年2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中药生产质量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一是检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购入情况,主要查看企业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建立了供应商资质档案,供应商资质是否符合要求。二是检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检验情况,主要查看企业是否按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部)要求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开展全项检查,不能检验的项目是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检验。三是查看企业中药生产过程是否全面执行了GMP各项规定,主要检查生产过程是否掺杂掺假和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的投料情况、贵细药材的投料情况、中药材前处理或提取情况、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批生产记录、浸膏收率、物料平衡等情况。
专项检查分企业自查自纠、现场检查、省局抽查和督查三个阶段进行,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稽查支队将按照方案要求联合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未按药品GMP要求进行供应商审计或未健立健全药材、饮片供应商和购进药材、饮片质量档案的,一律责成企业立即改正;对投料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一律责成企业暂停生产;对购进药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且投料使用的、购买使用没有国家标准的提取物、擅自委托加工提取以及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非药材冒充药材、擅自改变处方、违反生产工艺的,坚决依法严处,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