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接群众举报,西泉镇有一处无证生产复合硅酸盐水泥厂家,安徽省凤阳县质监局执法人员立即出动,对该厂家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厂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水泥,并查获库存待销水泥65吨,货值金额18850元。该厂的行为已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依照办案程序,当场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书》,并将库存的65吨水泥就地封存。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水泥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大部分无证水泥在硬度、强度、抗压性能上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求,不仅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也会给建筑工程埋下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