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近日,山东费县质监局深入县内7户电梯使用单位,向其宣贯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费县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讲解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的具体内容,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维保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并强调,电梯使用单位要对电梯的安全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要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要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等。
为了便于监督和管理,费县质监局对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证、维保合同及维保单位相关资料、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进行了存档并录入信息化监管系统。此次免费宣贯安全技术规范受到了电梯使用单位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