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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企业服装致癌染料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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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北京市企业生产的西服、大衣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北京市17家生产企业的32种西服、大衣,合格21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6%。主要质量问题是对人体有害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含量超标。

  致癌染料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当人体与含有此类物质的染料长期接触时,有害物质会被皮肤吸收,并在人体内扩散,与日常的代谢过程释放的物质混合在一起,发生还原反应形成致癌的芳香胺,使人体细胞的脱氧核糖核酸发生变异而诱发癌症或引起过敏。德国、荷兰、瑞典、欧盟都发布法令禁用某些偶氮染料。国家标准规定纺织产品禁止使用23种可分解芳香胺的偶氮染料。本次抽查中发现有两种产品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超标,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18%。标称北京新思瑞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恺萨蒙牌女外衣,面料中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超出标准规定41倍;标称北京巴比龙时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比龙牌落肩短大衣,里料中检出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抽查中还发现一些产品原料的成分和含量(面料、里料)与产品标注不符。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是指导消费者购买的重要参考信息。国家规定,纺织品和服装标注应符合FZ/T01053-1998《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规定的标注纤维含量的要求、原则及含量允差。本次抽查发现的11种不合格产品中,有7种产品原料的成分和含量(面料、里料)与标注不符,占不合格产品的64%。有的产品标注里料涤纶100%,实测结果涤纶含量仅为52%,另含48%的黏纤。

  成品主要部位缝子纰裂程度超标也是此次抽查中发现的另一质量问题。11种不合格产品中,有4种产品成品主要部位缝子纰裂程度超标,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36%。此外,抽查中还发现标称北京龙泰丽时装有限公司生产的霞人牌女大衣,不符合标准规定pH值C类的要求。
作者:王辉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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