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和温家宝总理视察山东旱情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山东省政府“抗旱夺丰收保民生”的工作要求,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严厉打击化肥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山东省泰安市质监局于2月15日展开了“抗旱保春耕”为主题的春季化肥打假集中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以氮肥、磷肥、钾肥、复混(合)肥、有机无机肥为重点产品;以有过质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较多、媒体曝光、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和销售者为重点单位;以上述产品的生产集中区域、农资市场等为重点区域。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执法打假行动:一是加强对化肥内在质量执法检查。开展对生产、销售化肥产品的抽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符合标准规定。二是加强化肥标识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违反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规定的行为和虚假标识标注的行为。三是加强化肥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监管。重点查处化肥生产和经营者私自印制虚假广告,随意夸大化肥功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商标侵权以及仿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执法检查的后续工作。对检查发现有效含量严重不足,标识违反有关规定、误导农民消费的,在进行严厉查处的同时,联合进行公告。对出现违法行为生产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对多次违法、屡禁不止的或违法情节严重的生产销售者,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此次行动将至4月中旬结束,为期2个月。泰安市质监局将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置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已检查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批发商及个体户30余家,抽取样本1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