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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粮油食品:别让包装蒙了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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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粮油食品品种的日新月异,部分不法经营者在五彩缤纷的包装上玩起了“猫腻儿”,干起了坑害广大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据笔者调查了解,目前粮油食品市场包装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短秤少量,包装物充当“净重”。这类问题主要存在于粮油副食品上。如消费者经常购买大米和面粉,包装袋上标明净重为25公斤,而实际重量包括包装在内也不够25公斤的事屡见不鲜。明明标明25.5公斤毛重的大米,连包装物在内经常只有23公斤,整整少了2.5公斤。此外像一些火腿肠、方便面、色拉油等粮油食品,都把包装物计入“净重”范围。这种行为明显是在侵害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偷梁换柱,“挂羊头卖狗肉”。一些经营者利用包装以次充好,偷梁换柱。如把质量不高的大米、面粉等装进标明质量高的甚至名牌包装袋里,欺骗消费者。笔者一次购买东北大米,包装袋上清楚标明是东北大米,每公斤2.7元,而袋内装的是色泽质量均欠佳、每公斤仅售2.3元的本地大米。如此利用包装欺骗消费者,真是“挂羊头卖狗肉”。

此外,一些不法商贩公开利用包装物制假制劣。如春节前夕,笔者所在地的一些外地商贩趁春节群众采购年货麻痹之际,用包装精美的黑芝麻糊包装袋、中老年奶粉袋,装上普通玉米面及其他米面之物,封口包装后以“大减价”、“大清仓”之名,低价抛售,一些群众不明真伪,纷纷购买作为拜年礼品,结果春节过 后才发现是假劣货,如此利用包装坑害消费者,广大群众受害不浅。

涂改日期肆无忌惮。众所周知,食品是有包装日期和生产保质期的,过了期的食品绝对不能食用。一些生产者和经营者为减少损失,利用包装涂改日期,或模棱两可,或标明不清,或随意扩大保质期,有的干脆不标明生产日期,由经销商现出售现盖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这类问题主要表现在罐头、糕点、烧烤制品、副食品等方面。还有的经营者对过期食品包装进行涂改、挖、粘、重印,千方百计利用包装坑害消费者。
二次包装污染严重。这主要表现在一些超市随意对商家的食品进行二次包装。前不久,甘肃兰州市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对兰州各超市食品质量进行检查时,发现大多数超市随意对供应商销售的食品进行二次包装,结果造成污染,细菌超标,质量下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针对粮油食品包装问题多的不良现象,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粮油食品包装的检查和监督,对一些有毒的包装物要进行制止并严禁使用,一经发现要立即予以罚没并惩处。同时广大经营者要诚实经营,决不能利用包装来坑害消费者,使食品与包装真正名副其实。

作者:佚名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0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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