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9日,立陶宛环境部宣布制定了关于接受法规管理的建筑产品列表的法令草案。
该文件对G/TBT/N/LTU/6中通报的技术法规提出了更新草案。它不替代现行建筑产品法规,但通过引入新更新的用于测试方法的欧洲协调标准以及EOTA建议,补充了受法规管理的建筑产品目录。该建议法规制定了一系列建筑产品的技术规范、强制性基本要求与合格评价框架。这些建筑产品如:混凝料、粘合剂、混凝土和灰泥、砖石、热绝缘产品、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门窗、木材结构和产品、玻璃、屋顶遮盖物及产品、地板、墙壁和天花板、防水产品、油漆、石棉织物、炉火建筑、加热与供水设备、加强钢、植入部件、钢结构、道路建筑产品、烟囱、防火系统、火灾探测和火警系统设备、固定灭火系统及其部件等等。 该新草案调整了没有对应协调标准的建筑产品的合格评估框架。
该法令草案生效日期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