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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七条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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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湖南省质监局把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摆上了更为重要的位置,从监管制度、监管力量、监管经费等各方面全面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强化食品安全。

  为此湖南省质监局出台了抓好食品质量安全7条措施,具体包括:

  一是严格实施准入制度。达不到准入条件和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撤销许可,强制退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吊销许可证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取缔。要建立健全许可审查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审查组长统一派遣、许可前抽查、许可年度审查等制度,严把准入关口。

  二是严格日常监管。建立以企业自查为前提、监督检查为重点的食品生产监管新模式,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科学制定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定时段、定企业、定品种,切实强化后处理工作,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对有问题的食品,要监督企业实施召回,拒不召回的要实施强制召回。

  三是严厉打击查处。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对食品生产中的造假等违法行为,一定要严厉打击,决不手软。今年省局将探索成立食品执法打假特别稽查队,并将提高食品执法办案经费的比例,以始终保持食品安全执法监督的高压态势。

  四是加强风险监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早解决。

  五是把握监管重点。坚持“抓大不放小”,在抓好食品加工小作坊、小企业监管的同时,紧盯大企业、大行业,确保不发生行业性、系统性和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

  六是加强协调配合。善于根据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法定要求,依靠当地政府推进相关工作。监督、稽查、食检、计财、人事、科技、宣传等部门要配合食安部门做好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构建大协调、大配合的机制。各市州、县市区局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省局今年将增加食安处的人员编制。各市州局在现有的基础上也要增加食品监管人员,各市州局和各县区局必须分别保证4~6名和两名以上人员专门从事此项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切实保证食品安全监管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省局继续授权纪检监察部门,对失职渎职、克扣挪用食品生产监管、抽查经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实行先行免职的问责制,对给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下达非税收入任务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以强硬的措施保证各级履职到位。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性、敏感性、复杂性,下最大力气,力保全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

  七是稳妥处置突发事件。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学会与媒体打交道,虚心接受媒体监督,理性面对各种报道,主动发布相关信息,争取舆论宣传主动,争取全社会对质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质监局局长蒋新祺表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民生,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湖南省质监系统将全力以赴、不遗余力地确保食品安全。

作者:刘杏花 王融国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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