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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春季化肥打假集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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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5日,山东省质监局召开全省春季化肥打假集中行动动员会,决定自2011年2月15日起至4月中旬,在全省组织开展以“抗旱保春耕”为主题的春季化肥打假集中行动。

  为确保这次集中行动取得实效,山东省质监局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省集中行动的指挥、调度和督导检查,制定出台了行动实施方案。

  这次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督促该省化肥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责任意识的宣传教育,以签订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承诺书等方式,要求化肥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市、区质监局负责向辖区内所有化肥生产企业发送化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告知书,每个化肥生产企业要向所在地的县、市、区质监局报送化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承诺书。

  二是组织开展该省化肥产品质量专项抽查。为督促化肥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组织生产,从源头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省质监局将针对临沂、潍坊、烟台等重点地区的复合肥、复混肥、有机肥等重点产品组织开展化肥产品质量专项抽查活动,重点检查化肥产品中氮、磷、钾、有机质、氯离子等含量,确保化肥产品的养分指标、限量指标等重点项目符合规定要求。

  三是加大化肥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化肥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集中查处一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示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特别要对故意降低化肥有效养分违法行为从严打击,对屡查屡犯、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的生产企业从严惩处,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并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经查实的违法案件,要从严从快处理。对跨省、跨区域的案件线索要加强省际、区域间的信息通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打假行动。

  同时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并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曝光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坑害农民的违法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作者:张子欣 郭冬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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