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2011年1月7日发布了G/TBT/N/EEC/354、355、356、357号通报。标题:委员会指令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将吡虫啉作为一种活性物质包括到其附件I中;将4,5-二氯-2-辛基-3(2H)-异噻唑酮包括到可以在生物灭杀制品中使用的欧盟活性物质肯定列表中;将阿维菌素包括到可以在生物灭杀制品中使用的欧盟活性物质肯定列表中;另外,从可以在生物灭杀制品中使用的欧盟活性物质肯定列表中除去了某些活性物质。
以上各项是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协调欧盟生物灭杀制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