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工作,使广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和使用新发布的标准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人事司拟同意部分标准规范主编单位对2011年拟批准发布的部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开展宣贯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标准规范主编单位负责编写培训材料、配备授课师资、发布培训通知、组织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收支平衡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培训通知、培训教材、教师安排及培训日程等有关材料下发前,应抄报标准定额司和人事司。
二、请各地工程建设标准化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宣贯培训工作。也可参照本通知,确定本地区的工程建设标准培训计划,具体要求请及时与标准定额司联系。
三、宣贯培训项目及承担单位见附件,具体宣贯培训的通知可登录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www.ccsn.gov.cn)查阅。有关单位和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
四、联系人及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实施指导监督处
张 磊 电话:010-58933022,传真:010-5893390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专业人才与培训处
电话:010-58933246,传真:010-58933389
附件:2011年度部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项目及承担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
2011年度部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项目及承担单位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1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
2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
3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
4 |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
5 |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
6 |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
7 |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
8 |
住宅设计规范 |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
9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
10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11 |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
12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
13 |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
14 |
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
15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