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 第104号)》,《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26133-2010)》已经被正式批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标准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请见附件。
附件:
《GB 26133-2010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