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品质量监管过程中,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对“大质量”工作机制的建立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行政职能划分的细化,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生产、流通、出口领域分由质监、工商、检验检疫负责监管。联合监管部门、发挥监管合力,离不开政府这根“红线”。在产品监管过程中,各部门如散落的珍珠,只有通过地方政府这根“红线”,才能将珍珠串成项链,发出最璀璨的光芒。
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在“扩大外贸出口”与“严把国门”之间寻找平衡点。总结义乌饰品区域化管理工作心得,最重要的是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的建立,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监管良好氛围。随着“政府在产品质量安全中负总责”意识的形成,进一步提升了检验检疫在政府、社会中“地位”和“话语权”。专项整治行动迅速、覆盖面广、成效明显,最重要的是充分发挥了“政府主导”作用、部门监管合力进一步形成。
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主导下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任重而道远,检验检疫部门如何立足地方、更好地履职,是摆在检验检疫人面前一道亟待深度破解的“命题”,值得我们进一步实践和探索。对在产品质量安全中如何发挥政府作用有以下几点思考:
发挥政府宏观“监管”与“服务”职能。在政府主导下,有效整合各监管部门监管与服务资源,完善“四个平台”建设。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公布现行的法律法规,国外技术壁垒,国外通报召回案例,产品质量突发事件,企业诚信管理评定情况等;建立商品质量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公布国家质量抽查情况,市场重点商品质量安全状况,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发布市场质量指数,降低采购风险;建立教育培训服务平台,面向市场经营主体开展法律法规、质量安全、外贸知识等培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为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建立标准检测服务平台,广泛收集国内外技术法规和标准,建立产品质量标准信息库,提供标准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发布检测要求、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信息。
充分发挥监管部门职责,形成闭环管理。在政府主导下,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共同构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工商部门加强对市场经营商位的质量管理工作,督促市场经营主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证检测报告和产品标识,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品种、规格、数量、输入国家和客户信息等内容,掌握商品在国内的流通情况。质监部门负责市场采购商品生产主体的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管理工作,督促生产主体加强关键敏感原辅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检测等环节的控制,建立质量档案,加强商品生产过程的控制。海关负责市场采购出口环节的监管工作,加大查验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虚报品名、逃避出口检验等不法行为。市场主办单位组织市场经营主体进行相关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引导经营户建立购销台账,协助监管部门做好对市场内商品质量的监管工作。行业协会协助监管部门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行业自治组织的自律作用。建立健全溯源管理、责任追究、违规惩戒机制,探索建立“分块负责、分段监管”的质量管理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单位负主责”的抓落实机制,实现对产品质量安全的闭环管理。
积极构建和完善市场诚信价值体系。再完善的检验监管措施,没有道德作为约束,都会有监管不到的漏洞。在完善和创新各类检验监管手段的同时,积极引导政府加强公民道德、职业道德、企业道德、社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才能有效构筑牢固的社会文明防线,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要以提高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为重点,积极引导出口主体完善市场核心价值体系。建立“诚信价值体系”,汇总各部门诚信信息情况,建立市场主体诚信信息档案,作为企业投融资、市场准入基本条件,引导全社会重视个人诚信记录的良好氛围;建立“道德价值体系”,真正树立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改变被动监管的现状,形成市场良性发展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