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危险品是涉及安全的一项工作,它包括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各级领导都很重视。据昆山检验检疫局统计,昆山地区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和使用厂家有50多家,这些企业对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认识不一,管理水平高低不等,对《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相关知识了解也不多。针对这一情况,昆山局对新开检的出口危险货物及其包装,坚持以科学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坚持对未列名危险货物进行分类定级鉴定,坚持做好首次开检厂家及品种和有效期的鉴定资料备案建档,坚持要求企业加贴危险货物类别标识,坚持科长参加现场首检。十几年来,昆山局出口危险品使用鉴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然而,检验人员在做好危包使用鉴定工作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认为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急需予以解决和完善,以求达到更加规范的目的。
第一,出口危险货物应当从源头抓安全,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的管理办法”,并进行相关从业人员的统一培训。检验员在实际工作中了解到,危险货物生产企业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差距很大,对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普遍缺乏必要的知识,如有些企业虽然知道某个货物是危险品和商品名,但不知道其化学名,或不完全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质,不知道是属于哪一类的危险品、如何分类和运输前需要进行鉴定定级,甚至有的企业只知要证,不知道要什么证,更不知道如何办理。因此,如何使企业正确认识危险货物和如何正确选用危险货物包装存在事故隐患,要从危险货物生产企业源头抓起,制定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的管理办法。一是确立危险货物生产企业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确定危险货物生产企业相关人员应知应会应做的主要内容。三是明确检验检疫如何帮助和监督管理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四是尽可能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等知识列入“检疫检疫系统强制性培训目录”。
第二,希望能有“危包使用鉴定的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文件出台。江苏局曾经制定了《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规范-出口包装分册》,对规范出口包装包括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鉴定和监管工作起到重要作用。由于近两年来危包使用鉴定的要求不断增加,从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发现,还应增加或逐步完善以下内容:一是对危险品分类定级的规范要求。二是分类定级的危险品由谁取样,也是个重要的问题,应该予以明确。三是送检实验室的规范要求,一个地区强制性要求送某一个实验室很有必要,但也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四是危险品分类定级鉴定报告有效期的规定。五是危险品类别标识加贴的规定。六是危险品退运的规范操作。笔者每年都能接触或受理到一些外资企业进口的涂料,因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而进行协议退运,要求作使用鉴定,如何操作,需要上级有书面的规定。七是应大胆探索检验监管模式。危险货物的使用鉴定工作是一种合格评定活动,应参照其他检验鉴定监管工作,适应“大通关”要求,提高效能,积极稳妥,寻找突破,建议有条件的采取电子监管和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八是建档和加强档案管理。
第三,建议将危险品列入法定鉴定目录;建议国家质检总局或直属局能在内网上建立危险货物及包装的信息资料库,方便各局在首次开检时查询对照。在从事出口危险货物的工作中,笔者还遇到一些实际问题值得重视,1.出口化学危险品有逃、漏检现象,如果将其列入法检,可以依法施检和依法查处,以达到规范操作,确保出口危险货物安全。2.对实验室要求较高。目前实验室鉴定结果存在不一致问题,同一厂家完全相同的危险物质,不同的鉴定机构,鉴定结果不同;还有,即使是同一鉴定机构,前后鉴定结果也有不一致的情况。这个问题虽然比较复杂,但应尽可能避免。3.国际危规号要求不一致问题,出口国家或地区的去向不同,有的客户所要求的国际危规号也不尽相同,甚至有危和非危的不一致问题,如硫酸镍,我国目前并未将其划入危险品之列,而美国和欧洲地区的客户已要求必须作为危险货物并加贴类别标识。因此,希望国家质检总局或直属局能在内网上建立危险货物及包装的信息资料库,内容包括:一是国际危规的信息尤其是欧、美最新信息;二是全国出口危险货物的综合信息;三是全国危险品包装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