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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质监局开展节前计量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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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年货热销时,近日,江苏省南通市质监局计量执法人员走进市区部分超市、饭店,为消费者提前把了一下关。令人意外的是,在市区某超市进行计量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这里所销售的部分预包装食品短斤少两的现象已到了令人瞠目的地步。

  在该超市的冷鲜食品柜上,质监人员随手拿起一袋包装好的鳗鱼干。包装袋上的条码区显示,这袋鳗鱼干的重量为0.898公斤。质监人员告诉记者,这样的标注不符合要求,因为按照国家规定,预包装食品袋上标注的重量应为“净重”。随后,质监人员剪开了包装袋,当他们用随身携带的电子秤对鳗鱼干进行称重时,电子称显示的数据表明其重量还不足0.25公斤。

  执法人员剪开的包装袋共有3层,内里还放置了3块塑料垫板和5袋干燥剂及防腐剂。由于包装设计得“独具匠心”,消费者在购买时通过外观一点也看不出其中的“猫腻”——而所有这些的重量加起来竟然达到了0.655公斤。质监人员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实际净重和包装袋上标明的单价每公斤44元计算,这袋鳗鱼干的实际价格应为10.7元左右,而标价却为39.5元,这意味着消费者为包装物支付的钱款达到了28.8元。

  在随后对同一柜台上的预包装“东海黄鱼”进行检查时,质监人员发现了同样的问题:一袋黄鱼的标注重量为0.818公斤,而外包装的重量却达到了0.43公斤,按照每公斤57.6元的定价,消费者为此要多花24.8元的“冤枉钱”。

  检查中,质监人员还发现,上述两类食品的包装袋上既没有厂名、厂址、电话,也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相关市场准入标志更是无从谈起——这些都严重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于是,质监人员当即要求该超市对上述货物作下架处理,并待进一步调查后接受处罚。

  目睹了检查全过程的市民朱老伯气愤地说,对于商家的这些“猫腻”原来毫不知情,现在看来以前上当不浅。然而,商家对此的说法却是,这是此类商品销售的“行规”。

  据悉,此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是根据江苏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的,检查范围为本地区规模较大的饭店和大型超市,其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节日期间坑害老百姓利益的计量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老百姓过一个欢乐、祥和、舒心的新年。

作者:佚名 来源:南通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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