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10年第159号公告,批准对屏南老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屏南老酒属于典型的闽派黄酒,始创于北宋时期,是勤劳智慧的屏南人民传承古代红曲制作与黄酒酿造工艺精华,集取优秀技师的经验,在独特的环境条件下,酿制出的这片土地上独有的产品。屏南老酒以其清爽、低糖、原味、本色、营养五大特点而享誉海内外,在我国东南诸省乃至东南亚一带颇有名气。
近年来,福建省屏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屏南老酒产业的发展,将“屏南老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列为“质量兴县”规划内容,明确了以质监局为主的各部门职责,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同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生产企业大力支持。在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 屏南酒产业获得长足发展,目前全县老酒产量可达1万余吨,产值近2个亿,进一步促进了产业调整升级和当地农民增收。
此次,屏南老酒顺利通过总局审查,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实现屏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零”的突破,极大地提升屏南老酒知名度,有效地保护屏南老酒的质量、特色和声誉,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对促进屏南酒产业做大做强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