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研究部署2011年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工作,明确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各牵头单位的职责,确保质量强省活动取得实效。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华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广东省副省长、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佟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坚持把质量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来抓。去年,广东省召开了质量强省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成立了由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任组长,广东省副省长佟星、林木声、刘昆任副组长,广东省委、省政府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提升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质量,努力实现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河源、梅州、惠州、茂名、湛江、云浮、韶关、汕头、顺德等14个地市(区)政府已经召开了质量强市工作会议,其中东莞、中山、江门、河源、梅州、惠州、韶关、顺德等地已与广东省质监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质量强省各项工作开局良好。
会议强调,当前广东省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开展质量强省活动意义重大,有利于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低等问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有利于突破资源瓶颈、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有利于适应经济全球化竞争,打造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国际知名度高的品牌,实现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双提升”。从广东省各地的实践来看,凡是质量振兴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就多,区域性质量问题就比较少,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提高就快。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确保质量强省活动取得实效。重点要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一方面要明确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要督促市、县政府认真落实好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另一方面要明确省质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四个质量牵头部门的职责。二要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把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形成人人心中有目标、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压力的工作局面。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要根据质量强省活动的目标任务,结合各个质量领域的特点,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层层考核,督促落实。四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质量强省的重要意义和活动成效,切实提高质量强省活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参与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要将质量法律知识宣传纳入全民普法计划,为质量强省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