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标委印发《关于下达第七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增补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农【2010】91)文件,江苏省宿迁市组织申报的“新优绿化苗木标注化示范区”被增补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至此,全市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已达9家,示范领域包括杨树、番茄、金针菜、荷兰豆、青虾、水稻、蚕桑、苗木等,其中5家已经顺利通过上级考核验收。
农业标准化是运用“统一、简化、协调、选优”原则,通过制订和实施标准,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纳入标准生产和标准管理的轨道,从而取得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最佳效益,达到高产、优质高效的目的。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规范农业生产、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
农业标准示范区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种,由农业生产区域所在地政府或企业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填写《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经过三年建设达标后,由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规定按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细则进行验收。建成后向社会公布,实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