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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不能畏首畏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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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让子弹飞》里有一个很耐人寻味的镜头:恶霸黄四郎从望远镜里看到土匪头子张麻子手起刀落把假黄四郎的人头砍下,突然感到一阵惊恐,无奈叹道:“完了,这下我成替身了!”

  有意思的是,现实生活中像黄四郎这样“被替身”的现象大量存在,这似乎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种现实无奈。国内一知名酒企在某地发现一个假冒其品牌的“李鬼”酒厂,经过多方努力,“李鬼”酒厂被取缔了,但真“李逵”却并未因此过上好日子。由于“李鬼”酒厂背景复杂,假冒品牌酒在当地有较大市场份额,而当这家企业造假的消息公布后,消费者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消费的不是真酒,在真假莫辨的情况下,他们只好放弃消费这个牌子的酒。看到自己的品牌失去当地市场,这家酒企的负责人感叹:“假的打死了,真的也活不了!”

  正是出于打假难免“被替身”或者“被假打”的现实顾虑,现在不少正规企业在进行打假维权时,大都不愿也不敢声张,而是偷偷摸摸地进行。尽管一些大企业在打假方面投入巨大,但他们总是非常小心低调地采取行动,而且也只做一些“踩点”、“取证”等“前期工作”,之后报请监管部门介入。对于企业这种做法,一家知名企业打假办的负责人用一个形象的比喻开玩笑说:“打假就像是杀猪,我们企业把猪抓住捆好了,就等有关部门捅那一刀。”

  虽说是玩笑话,但却也道出了企业打假的尴尬。而鉴于正规企业在打假方面的种种顾虑,监管部门也时常感到很“难做”。打假有时是把双刃剑,企业不敢声张,监管部门也不好大张旗鼓宣传,不是为假者讳,而是实在不愿意看到正规企业“被替身”,遭受消费者怀疑、抛弃的不利后果。

  有假不敢打,打了也不敢说,这种畏首畏尾的状况只会纵容制假售假行为,使其变得更加嚣张,为害更广、更深。怎么办!其实答案很简单,就一个字:打。俗话说: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在打假上,企业怕这怕那,其实怕的只有一件事:承受损失。然而,如果见假不打,或者很低调地打,长此以往,企业和社会将承受更加巨大的损失。“眼前的损失”与“长远的更大的损失”这两害相较,当然要取其轻,必然要选择一个“打”字,而且要立即打、狠劲打、长期打,直至把假打尽赶绝。

  当然,要想把承受的损失降到最低,打假还必须讲究策略方法。首先,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的打假资源,提高打假效率。现在许多企业都设立了专门的打假部门,聘请有经验的打假人员、法律顾问等,形成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打假队伍,这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其次,企业还可以设立投诉热线,并予以一定的举报奖励,最大范围地鼓励消费者举报假冒产品。消费者是接触假冒产品的终端客户,可以提供假冒产品的流通地域、假冒产品的仿制细节等线索,方便企业组织人员取证。同时,企业要和分布于全国各地的经销商保持紧密联系,一旦发现假冒产品,及时反馈信息,主动寻找掌握第一手制假证据。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企业在实施打假行动时切勿急功近利,尽可能在获取制假证据后,报请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就像前文所说“把猪抓住捆好”,等监管部门“捅上一刀”,最大化地实现打假成果,不给制假售假死灰复燃的机会和空间。

  如果企业在打假上态度坚决,积极主动,那么监管部门也就没什么好顾虑的了。当然,就政府打假而言,完善法律法规,落实打假责任,把打假利剑磨得更快,对制售假行为构成强大威慑,应是当务之急。

作者:胡立彪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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