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3日,瑞典可持续发展部发布修订在某些情况下处理化学制品的进口和出口有关的禁令的条例。
条例提案包括一项全面的禁令,禁止汞或含汞的货物在瑞典市场上推销,或商业性的进口或从瑞典出口。已经在市场上出售或正在使用的货物可以继续使用。该提案同样还包含一项禁止含汞的废物出口的禁令。某些范围可从全面的禁令中免除,例如,统一的欧盟法律和军事设备所覆盖的产品。瑞典环保局和瑞典化学制品检查机构同样也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准予免除。
汞是对环境最有危害的毒素之一,并且威胁人的健康和环境。汞不能被分解,但会在土壤、水和活的生物体中累积。向社会提供的汞越多,在环境中增加的程度就越高。因此,应当消除汞的使用和排放。瑞典已经成功的逐步淘汰汞的使用。然而,还残存一些没有包含在现行法规中的使用范围,并且可能出现新的使用范围。因此必须有一项全面的禁令。
该条例提案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2007年1月1日,提意见截止日期:2006年5月8日。
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在此提醒我国有关部门、企业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