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消除液化石油气瓶事故的发生,按照日照市质监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近日,山东莒县质监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27家液化气站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照 《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指南》上的要求,逐项进行落实。检查整体情况良好,各液化气站均建立了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按规范要求进行充装活动。
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液化气站气瓶登记制度混乱,仍有充装超期未检气瓶等现象存在。检查结束后,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向各液化气站通报了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