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充分的酝酿和调研,深圳检验检疫局出台并正式实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试行将使该局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成为历史。此举是深圳检验检疫局落实年初十项工作任务之一——掀“责任风暴”,行“治庸计划”,加强队伍建设的得力举措之一,首创检验检疫系统“专才”评聘分开之先河。
早在去年,深圳检验检疫局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深圳职称办公室等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积极酝酿,起草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为使该《办法》更完善、更科学,2005年10至11月,该局人事处分别深入各技术中心、分支局调研。通过与各技术中心、分支局的领导班子、技术人员面对面地交流、充分讨论与实地调研,共收集意见41条,涉及《办法》中的方方面面。在此基础上,人事处及时加以归纳整理,对讨论稿进行修订,经深圳局党组讨论一致通过,《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炉。
该《办法》共分8章54条,从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各级聘任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权限、职务聘任、聘任期间的待遇、聘用的变更、终止与解除聘期与考核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办法》中提出了实行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指导原则,即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担任“什么职务,享受什么待遇”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专业技术干部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依照此《办法》,今后深圳局对不同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采用不同的量化考核办法,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在事业单位技术岗位的量化考核分为学历、资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工作表现、荣誉等要素,重点在学术、科研、工作等方面;在行政岗位、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与财务等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量化考核分为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工作表现、荣誉等四方面要素,重点在工作表现。与此同时,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的动态管理模式,其中,聘用采用动态管理办法,一个聘期为三年;岗位职数的设置采用动态管理,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的编制、专业、结构、科研等四方面因素,以充分调动各技术中心的科研积极性,特别是在技术密集型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积极性。
该《办法》的试行打破了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克服评聘结合带来的种种弊端,逐步建立人才的评价机制,强化人才使用上的竞争机制,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充分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深圳检验检疫局的科研与专业技术水平,实现深圳检验检疫局科技强局的战略目标。
根据该《办法》的要求,深圳局将于近期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各事业单位也成立本单位聘委会,负责制定本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和职员聘任的实施细则并设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为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该局人事处还将开发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系统软件,对专业技术队伍实行电脑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