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卫生许可证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营业执照无从办理现象开始显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一度陷入监管盲区。安徽省东至县质监局以维护食品安全为已任,在第一时间内研究部署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思路,逐步完善备案申请、委托检验、现场核查、巡查记录、告知单发放、承诺书签订等重点环节,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东至县质监局主要措施是:
一是调查摸底,健全档案。东至县质监局第一时间开展摸底普查,将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有异处销售行为的小作坊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监管档案。针对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已过期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停产并尽快提出备案申请。
二是受理申请,发放申请书。对前来备案申请的单位一律下发备案申请书,要求企业按照申请书规定真实准确填写,并提供负责人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是扎实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根据《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卫生条件现场核查表》规定的内容逐一核查,并针对不合格项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停产并积极整改,待整改验收合格后,再予以生产。
四是签订委托协议,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对现场核查合格单位,该局根据《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巡查规定》的有关要求,督促企业与相关技术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以委托检验的方式保障出厂产品能定期送达技术机构检测,有力地确保加工食品能够安全流入市场。
五是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好原辅料溯源。对于核查合格且产品经检测合格单位,该局下发现场核查合格告知书并要求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主动公开向社会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不使用非食品用原料、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不断提高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等。
六是强化证后监管,确保产品持续稳定合格。对于已发放现场合格告知书单位,该局及时健全档案,纳入监管范围并制定详细巡查抽检计划。根据计划加强日常巡查工作,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原、辅料使用台帐制度,建立原辅料进厂索证索票制度,出厂销售产品要建立供销台帐,做到批批去向可查,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有效追踪溯源,并不定期实施监督抽查,有力保障了小作坊出厂产品质量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通过严格落实食品加工小作坊备案制度、完善重点环节的监控,截止目前,东至县质监局已受理食品加工备案申请32家,完成现场核查27家,实现全县全年食品质量安全零事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