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申请备案的函》(湘建科函[2010]321号)。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742-2010。其中,同意将第4.5.4、4.6.2、4.6.3、5.2.1、6.0.4、6.0.5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建议将第3.2.1、3.2.2、4.5.2、4.5.5、4.5.6、4.7.2条修改后作为强制性条文;建议第3.2.3、3.2.4、3.2.5、4.1.1、4.1.2、4.1.3、4.1.4、4.1.5、6.0.2、6.0.6条不作为强制性条文。
《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地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