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巨野县质监局不断规范工作行为,建立健全“三个体系”,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在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十不准”、“五公开”等行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同时,制定和完善明察暗访、走访回访、首问负责、廉洁自律承诺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二是完善监督体系。局党组与各科所负责人、执法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内容纳入了本单位工作目标,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另外,向社会全面公开建立举报处理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并从社会各界聘请了行风廉政监督员,发放行风监督卡,定期召开行风建设评议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正行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三是完善问责体系。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有错谁承担”的办案原则,严格实行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巨野县质监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问责办法》,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没力度,影响工作开展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出现重大问题或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责任,把责任追究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