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境内目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共有153家,另外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按传统的巡查模式,监管层面无法覆盖到所有企业,为此,长兴县质监局不断强化措施、创新监管模式,多举措提高企业巡查效率。
一是制定巡查计划。根据风险等级将企业划分为高危、中危、低危三级,增加高危企业巡查频率,制定每年巡查计划,避免重复巡查,漏巡查;根据巡查的情况,对部分条件较差的企业加大巡查力度,另外根据季节性产品的特殊性制定专项巡查计划。
二是制定《企业巡查记录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79号令)等法律法规在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巡查记录表》,内容包括厂区环境卫生、车间库房卫生防蝇防鼠、更衣消毒、原材料进货索证索票、成品销售台账、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
三是熟悉掌握企业的基本信息。每一次巡查以前做到对该企业有一定的了解,包括企业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食品添加剂本案情况、委托加工备案情况等等,做到心里有底,这样也有利于提高巡查效率。做到企业巡查记录电子化管理,以代替以前纸制巡查记录,以方便下次巡查时的现场查询。
四是因地制宜发挥村、镇两级优势。定期对村、镇两级联络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对食品企业监管模式有一定的了解,制定固定的巡查记录模式,利用村、镇两级联络员对本乡镇食品生产企业比较了解的优势这样可以依托村、镇两级联络员的力量加大对企业的巡查的力度,也便于加强对企业的巡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