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残疾人养护机构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日前在上海发布。该标准将为上海市残疾人社会化养护机构的服务和管理建立起统一规范。
据了解,上海市约有3万多名重残无业人员,他们生活不能自理,主要靠家人或亲属的照料得以生存,这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和负担。上海自2004年起对有需求的重残无业人员实施养护试点工作,即通过依托养护机构、社区养护等专门养护服务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重残无业人员提供养护服务,并在2006年被列入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之一。如今已有7501名残疾人入住在全市196家社会化养护机构,使养护人员得到了人性化的照料。
《规范》根据残疾人养护的差异性和特殊性,提出了部分针对不同养护对象的差异化服务内容和要求:为肢体残疾服务对象提供功能恢复训练;为精神残疾服务对象提供工疗、农疗及简单劳动;为智力残疾服务对象提供认知和语言表达能力训练;为视力、听力、语言及其他类型残疾服务对象提供交流、表达能力训练。该标准的适时颁布,体现了现代社会关注弱势群体的时代精神,为残疾人群创造了良好的人文关怀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