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遂宁市政府决定,每两年评选一次“市长质量奖”,并给予20万元的奖励。 遂宁市“市长质量奖”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最高荣誉,主要授予在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业3年以上工业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企业,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企业。“市长质量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原则上获奖企业总数每次不超过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