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3日,北京市门头沟区质监局接到12365呼叫中心举报,举报三家店山上有违法生产加工豆制品的黑加工点,没有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得不到保证。接到举报后,门头沟区质监局立即联合龙泉镇安全生产科的同志进行执法检查。当执法人员到该加工点时,发现操作人员正在非法加工,用锯沫作为燃料,制作豆制品熏干。加工现场生产设备简陋,环境恶劣,卫生状况脏乱。经查该加工点无任何证照,属无照生产,根本无法保证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生产并依法销毁其非法生产的熏干半成品200余斤,并当场告知该违法生产者,豆制品属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未经取证不得生产。今后,门头沟区质监局将加大联合检查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