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现将卫生部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0]1014号,详见附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工作,要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检验检疫业务工作需求,认真组织立项建议书的编写工作。
二、各单位应在12月25日之前完成立项建议书的提交工作。电子版材料提交至caiq_pengtao@126.com;纸质文件报送邮寄至国家认监委科技标准部。
三、申报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食品专业委:代汉慧,电话:010-85773355-2240;
科技标准部:吴 彤,电话:010-82262742。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
附件:卫生部文件扫描件
附件:本文件扫描件
国家认监委科技标准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