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鱼目岂为珠,蓬蒿不成槚”的说法,意在告诫人们,做人做事一定要本真实在,切莫弄虚作假。就算作假骗人一时得手,想借蒙骗术享一世之利,则根本是不可能的,且早晚要为此付出沉重代价。然而,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怀揣侥幸,贪作假的刀头之饴。当然,作假不一定就是把自己打扮得跟真的一模一样实施“完全欺骗”,也可以走“傍”的路线,进行“不完全欺骗”。
雲碧、可日可乐、脉劫、粤利粤、NOKIR……市场出现的这些与正规品牌宛如“孪生”的“傍冒”商标,不定哪天会晃了你的眼。一位号称向来谨慎从未买过假货的网友,也闹出过拿着一个写着“再买一瓶”的饮料瓶盖去兑奖的笑话。或可说,如今的假冒行为已经到了防不胜防的地步。以“傍”的属性看,其做法就是想方设法让商标靠上知名品牌,造成视觉上的混乱,蒙蔽忽悠消费者,进而误导他们的购买行为并从中获利。这种属性就决定了“傍”只能是一种短期行为,是骗一个算一个、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一锤子买卖,此举一般多由那些不正规的小作坊、小企业所为,且其生产经营的也都是些技术含量不够高的产品,比如服装、小食品等。
当然,把“傍”的行为延伸至需要规模和技术支撑领域的也是有的。某地监管部门在不久前的一次市场抽查中发现,太阳能热水器领域也存在“傍名牌”现象。被查处的“傍名牌”厂家的作假手法并不高明,无非是将其他行业惯用的传统伎俩移植过来而已。不过,将该手法“开创性”地运用到家电领域还是很“新鲜”的,似乎也很“有效”。笨一点儿的用“海而”、“美笛”这样的同音名字,胆儿大的就敢直接将知名品牌的商标字形、图案略施改动后堂而用之。
就像前文告诫,鱼目终究不是珠,要识破“傍”的伎俩其实并不困难。不管是“脉劫”、“咏动”,也不管是“海而”、“悔尔”,只要消费者看仔细点儿即可当场戳穿。可问题在于,不是作假者太狡猾,而是消费者太大意。一项网上调查显示,我国消费者中购买了商品而想到通过某种途径验证真假的,只有37.7%;而真正这样做的,只有不足8%。这种现状,无疑为那些不良企业预留了作假的空间和得手的侥幸。
作假者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让那些正规企业和品牌蒙受了很大的损失。正规企业和品牌虽不像消费者那样不善辨假,但它们要通过打假保护自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傍名牌”等作假行为都构成侵权或违法,很多企业都是在法律的“灰色区域”进行技巧性处理,其行为并不一定符合侵权要素。这使得被“傍”企业想通过打官司维权,未必一定能赢。目前,许多知名家电企业都设立了打假基金,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针对“傍名牌”的。这些企业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有人利用法律空子进行不正当竞争,不能仅仅指责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够以及企业打假不力,还应该回过头来审视法律制度,包括一系列行政管理规范。当前最首要的任务就是对《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条款进行适当制修订,对“傍名牌”行为进行界定并制定处罚措施。除此之外,各级政府和媒体也要加大对“傍名牌”的打击、曝光力度,坚决不给它们开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