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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竟被标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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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吸引消费者光顾以提升销售业绩,赠品促销活动在今日的销售活动中日益频繁,可谓是凡一促销,必有赠品。但是,原本作为被赠送的产品,又为何会被明码标价公开销售?赠品究竟怎样流失的?这些被公开叫卖的赠品的质量情况又如何?近日,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赚取差价

  在淘宝网输入“小样、专柜、正品”字样,跳出的小样售卖信息就达5万多条。这些待售的商品多为化妆品小样,个个“体态”迷你,价格低廉,剂量一般在5毫升~30毫升,售价也从几元钱到上百元不等,几乎涵盖了国内外各种知名品牌。相比等量的正品,这些小样要便宜得多。

  所谓“小样”,是化妆品业内的叫法,在专柜被称为“试用装”、“赠品”,也就是为购买正品正装时的附赠品。经常买化妆品的人都知道,一般人只有在购买正品时才能被赠送一两瓶小样。那这么多的小样都是从哪里来的呢?

  带着疑问,记者在百度输入“收购赠品”等字样,果然出现了不少收购化妆品的广告。如“大量收购化妆品中小样、赠品包、日化洗护类中小样。”“大量求购品牌化妆品、试用装、小样、非卖品、赠品”。按照一则广告给出的电话,记者联系了一位姓万的收购人员。他表示,各种化妆品的小样他都收购。价格根据产品的品牌和剂量而定。以欧珀莱为例,30ml的化妆水和乳液收购价在3元~5元,15ml的袋装洁面乳、粉底的收购价为3角~5角。

  但是记者发现,同样的商品在淘宝网上的售价至少在10元以上,袋装化妆品的最低价格也不低于1元。虽然网上的小样价格相对正品来说可谓低廉,但相比这么低的收购价格,其中赚取的利润也算是暴利了。

  “网上的价格当然要定得高一些。”万姓收购人员称,一般来说,小样的售卖价是收购价格的两倍。如果有客户批发,要求便宜一些,也好有个降价的空间。不过,记者随后在淘宝网联系了五六位化妆品小样卖家,询问如果批发量大的是否可以优惠,她们都表示,购满一定的数量可以免邮费,但是价格就不能再便宜。

  不独是化妆品小样的收购,其他赠品的贩卖也非常火热。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市场上所收售的赠品涉及化妆品、食品、生活用品等各种类型。这些赠品贩卖人员先是以低价大量收购各类赠品,再以所收价格的两倍甚至更高的价格在“地下”或是网上销售,从中赚取差价。

  渠道截留

  走在商场,不难发现,赠品促销已经成为“满额就送”、“降价销售”之外商家必用的营销方式。小到一把牙刷、一包纸巾等日常消费品,大到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高档商品,都成为卖场里消费者买正品时被附带赠送的赠品。

  “这种购买商品送赠品的营销方式可称之为礼物营销。”著名营销专家李光斗告诉记者,商家推出赠品一般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新产品刚刚上市时,为了培养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而推出的一些试用装和赠品,用于向消费者介绍某种产品的性能、特点以及功效。另一种是商家在推出一些比较贵的产品时附赠一些礼品,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加深顾客对该商品的印象,扩大品牌知名度。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赠品已经成为当下商家应对激烈的商业竞争的重要手段。顾客在选择商品时,如果两个品牌的产品在价格、质量和功能上都大致相似,赠品此刻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往往有赠品的一方在引导消费者做出最后的决定时更具有优势。

  那么,这种本作为商家吸引顾客,免费赠送的物品是怎么沦为被贩卖的商品的呢?

  在联系淘宝网一化妆品小样店主时,记者声称要批发一些产品,但担心质量是否可靠。该店主表示,自己的亲戚在厂家做业务员,这些小样都是通过她直接从厂家拿的货,绝对可以放心。也有一些买家对这个问题显得很谨慎,只是强调有可靠的来货渠道,做的都是长期的买卖,质量绝对没问题。

  一些收购广告正说明这些赠品的来源及暗示这种贩卖行为的灰色性质。一广告称,“只要您(业务员、促销员、厂家)手中有的各类闲置赠品(试用装)我们都收购,让它变废为宝,成为您的另一份收入。绝对替您保密。”

  业内人士表示,“渠道截留”正是赠品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企业产品赠品主要分渠道赠品和终端赠品。渠道赠品是企业为了刺激经销商提货而给经销商一定数目的赠品。终端赠品是企业为促进终端销量,给顾客赠予的礼品,一般由促销员直接发放。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利润的驱使和赠品监管存在的漏洞,一些经销商和促销员就将赠品当成了除产品利润以外的一条新的利润渠道,将企业原本赠送给消费者的赠品截留,转作它用或低价贱卖,最终消费者该得的利益却没拿到。

  损害消费者利益

  “截留赠品的现象非常普遍,已成为很多厂商面临的管理难题。但是,因为赠品不是商品,也不能因为被截留就能对‘渠道’怎么样。”一位营销主管告诉记者,既使发现赠品被截留之后,也只能对相关人员做一些教育、说服工作,强调赠品对提升销售的重要性或劝告代理商拿出赠品,但总体来说,管控非常困难。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史际春表示,买卖赠品的行为并不违法。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商家免费赠送的另一种物品,赠品是商家在商业活动中进行市场营销和品牌建立的重要手段之一,大都由制造商提供给商家进行促销使用。除了作为免费赠送的物品,赠品也可以作为商品在市场上进行流通。即使厂商在产品上明确标示该产品为“非卖品”、“赠品”,也只是厂家的个人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只要有市场需求,就可以自由买卖。

  维权律师邱宝昌也认为,赠品本身是商品,当不作为赠品时,就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买卖。不过,他强调,将明确标示为“非卖品”、“赠品”字样的产品在市场上出售,有误导消费者之嫌,一定程度上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这类低价售卖的赠品,一般没有发票,消费者在售后无法享受“三包”服务。且还有一些赠品只是打着名牌产品旗号,贴牌罐装的劣质产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理性、谨慎。

作者:杨阳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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