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质监局通过专项整治、整合提升、规范管理等有效途径,全面完成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和业态提升工作,全市805家列入监管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完成率达100%。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小作坊整规工作纳入市局对县局、县局对相关业务科室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十小”整规内容之一纳入市政府与县政府、县政府对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考核;组织食品小作坊签订了质量承诺书,落实小作坊业主是整规工作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精心组织,措施到位。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对整合提升类、整顿规范类和关停取缔类小作坊分别采取技术帮扶、“五种模式”提升和实施“联合检查、乡镇验收、纳入监管”、“一征求、二报告、三实施”制度实现提升、规范和关停;建立并实施整规进度报告制度和整规工作联系点制度,将全市805家小作坊整规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驻村干部,并实行定期报告;通过编制下发《丽水市小作坊业主培训材料》和建立企业教育例会、视频培训和短信服务平台等载体,对全市小作坊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三、典型引路,示范到位。遂昌黄沙腰烤薯专业合作社和缙云土面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加工户+基地”的经营管理模式、遂昌县新路湾镇“乡镇为主、属地管理”的典型做法,有效带动了小作坊整规“五种模式”推行和乡镇整规责任的落实。通过示范小作坊的创建和现场观摩、互学互促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意识。
四、创新机制,监管到位。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丽政办发[2010]63号),合理界定监管对象,将前店后厂、现做现卖和初级农产品加工等不属于生产环节的加工小作坊予以及时移除;二是通过实施“三员四图、三进四定、两书一报告”等制度和目录监管、登记管理、开业歇业申报、责任制和承诺制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对小作坊实施严格监管;三是制定了《丽水市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把小作坊日常监管纳入乡镇基层政府对干部工作任务考核体系,形成了小作坊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分层负责的整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