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国对部分化肥产品按35%的暂定税率征收出口关税,并征收75%的特别出口关税。
此次调整涉及的化肥产品包括尿素、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意味着,在临近年关之际,中国化肥出口将由现行7%的淡季关税调整为110%的旺季关税,化肥出口之门基本关闭。
据了解,当前中国对化肥出口关税实施差价税制,12月份之前中国化肥出口仍执行淡季税制,即每吨化肥价格如果低于2300元的出口基准价,按7%的出口税率征收,如果高于基准价,则高出部分再实施全额纳税。但此次调整之后,化肥出口企业将在随后一个月执行110%的新出口税率。
财政部表示,当前是化肥使用淡季,此次大幅调整化肥出口关税,旨在抑制近期化肥出口,保障国内化肥市场供应,稳定化肥市场价格,为来年春耕化肥需求高峰做好储备工作,同时也有助于抑制当前农产品价格过快上涨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