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石油炼制工业污染,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0年12月31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赵国华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王宗爽
  通信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院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5203
  传真:(010)84926394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总量司、环评司、污防司、环监局)

作者:佚名 来源:环境保护部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1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